招聘4人4个岗位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留在银海、服务银海,建立健全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导向,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及中共北海市委办公室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北办发〔2019〕18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共北海市银海区委组织部、银海区委编办、银海区人社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北海市银海区2023年“三支一扶”期满人员考核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本次计划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期满人员4人,分别是: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公共事业服务管理中心1人、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公共事业服务管理中心1人、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公共事业服务管理中心1人和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中心卫生院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
1.2019年-2021年银海区招募且在本单位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
2.服务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或以上;
3.服务期间通过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离开原基层服务单位工作的时间累计不超过3个月;
4.承诺继续在本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期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离。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