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786人2371个岗位
为加强石家庄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数量和发布方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86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数量、考试类别、资格条件详见《石家庄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咨询电话详见《石家庄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咨询电话表》(附件2)。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微信公众号“石家庄人社”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相关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至38周岁(1987年2月10日至2008年2月9日期间出生)。对于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