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2人100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做好甘肃省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6〕4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等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组织开展平凉市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共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2名,其中:市直74名,崆峒区30名、华亭市24名、崇信县4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职称或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工作。
5.年龄条件为18周岁及以上(2008年2月以前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以后出生),招聘未入编项目人员的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5年2月以后出生)。
6.招聘范围要求是本县(市、区)户籍或生源地的,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将户籍迁入本县(市、区)。
7.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8.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