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182人1520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24〕64号)等有关规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26年度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共计1520个岗位218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和所需印证材料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和所需印证材料
1.年满18周岁及以上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条件要求,具体详见岗位表。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3月3日(含)后出生,其他年龄阶段以此类推。
2.报考人员为在疆服务期内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的,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团镇、街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的工作经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退役期限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