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5人23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蒲江县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2026年蒲江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和学位,并符合《2026年蒲江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报考对象为“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应征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①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
②服务成都市的新一轮“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人员。
③服务成都市乡镇及以下单位,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以上三类人员志愿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报名最后一日)。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