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8人38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对象、职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招聘计划中部分岗位对户籍有其他要求的,按招聘计划执行。遂昌县户籍包括现户籍在遂昌(以2026年3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出生地在遂昌、遂昌生源(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为遂昌县)。
2.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和现服务遂昌的大学生志愿者,户籍不限。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6年3月24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方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6.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7.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单位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详见: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rcrs/201910/t20191023_337408.html)。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