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8人47个岗位
为满足永康市事业单位补充事业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8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年龄要求18至38周岁(1987年3月26日至2008年3月25日期间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永康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学生(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截至2026年3月26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