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5人19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人才工作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1571”工作要求,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切实加强商都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人才支撑,按照《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乌党人才组发〔2025〕2号)要求,结合商都县县域实际,决定开展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25人,引进岗位及人数详见《商都县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以下简称《人才引进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引进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基本条件。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含38周岁,即1987年3月27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即1980年3月27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即1975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不可报考。报考人员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须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二)专业条件
本次人才引进学历学位条件须为: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按教育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教研函〔2022〕1号公布)执行)(详见附件4);
2.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3.国(境)外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毕业按当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名,且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须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详见附件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