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5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人才队伍建设质效,根据《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乌党人才组发〔2025〕2号)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集宁区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集宁区事业单位计划引进5人。引进岗位及人数详见《集宁区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以下简称《人才引进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基本条件。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7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7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5年4月7日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不可报考。报考人员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须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二)其他条件
本次人才引进学历学位条件须为: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2.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3.国(境)外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毕业按当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名,且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须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海外毕业按当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名且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须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