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4人28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为做好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计划
本次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引进34人。引进岗位及人数详见《乌兰察布市2026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需在38周岁以下(含38周岁,即1987年4月7日以后出生人员);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即1980年4月7日以后出生人员)。
5.引进人员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须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6年7月底,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6年4月7日之前。
6.除上述条件外,引进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海外毕业按本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名,且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须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按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执行)。
(3)国(境)外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毕业按本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名,且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须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