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和治理需要,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提升措美县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藏组发〔2023〕307号)以及《关于印发<山南市选(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的通知》(山党组〔2024〕5号)文件精神,结合措美县实际,现组织实施措美县2026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计划招聘2人,其中当许社区1人,哲古社区1人。
二、招聘对象
社区工作人员(通过选举产生的社区“两委”成员以及现有的乡村振兴专干、科技专干、专职网格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往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人员。鼓励社区现有工作人员报考本社区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和宗教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不支持发展宗教或参与宗教活动。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涉黑涉恶、支持发展宗教或参与宗教活动等情况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及以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有关机关(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