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65人209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265名。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2026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2026年毕业生:指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专业技术条件及技能要求;
7.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必须具备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的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教师的必须具备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或必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2026年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8.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9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