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有良好的纪律意识、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步骤与要求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s://ntjob.nantong.cn/exam。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9:00至7月31日17:00止。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时在线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线上报名不审核;
(2)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核
1.线上报名提交后,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至现场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2.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8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4.资格审核材料:
(1)报名表(线上报名提交后,从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应聘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人员本人可到现场进行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和书面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核材料原件仅供审核,复印件不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咨询电话
0513-83558013(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四、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一)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设定分值为100分。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的,按实确定。面试设定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公示、录用及递补
(一)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人才网(https://ntjob.nantong.cn/)公示5个工作日。
(二)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相关录用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递补。在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拟录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监督举报电话:0513-59003788。
本《公告》由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