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88人6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职业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16条措施〉的通知》(苏社〔2024〕52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社〔2024〕31号)精神,赣榆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8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5年赣榆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yu.gov.cn)查询。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赣榆区户籍人员。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加分政策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公道正派,遵纪守法。
2.有理想、有追求,志愿从事社区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有较强的表达能力,有较高的综合素质,适应社区工作需要。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至2007年7月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和有5年及以上青口镇社区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社区岗位的,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年龄放宽人员中,现场审核时,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军人证明材料,具有社区工作经历人员证明与笔试加分合并出具。
6.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另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未参保证明、档案代管证明。
7.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5年7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笔试加分政策。
(1)已取得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证书且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人员,助理社会工作师加3分、社会工作师加5分、高级社会工作师加10分,报名时须填写社工证信息。(2025年社工证考试通过,但尚未取得证书的人员,凭考试成绩证明获取相应加分)
(2)在青口镇社区工作且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人员,工作满3年及以上,近3年经所在社区考核合格,经青口镇党委确认,可加3分。现场审核时须提供工作经历、工资流水相关证明,证明由所在社区、青口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近5年内有社会治安等不良记录的。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jsksbm.com/h9pqf7nna9(2025年赣榆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入口,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31日9:00-2025年8月11日17: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7月31日9:00-2025年8月11日18: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12日每天的9:00-17: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12日每天的9:00-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7月31日9:00-2025年8月13日20: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政策联系方式:0518-87080906(受理岗位要求、资格初审异议)
考务技术咨询联系方式:0518-87108130(受理涉及网络报名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按照本公告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陈述申辩。
2.享受加分政策及年龄放宽人员须同步报送材料并现场审核。审核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工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年限证明、工作经历、工资流水等相关证明。审核时间:2025年7月31日—8月11日9:00-11:00、15:00-18:00。地点:中共连云港市赣榆区委社会工作部(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9号528室)。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3.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另收取面试费100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713室(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7号)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4.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主管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5年8月12日9:00-12:00登录原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笔试准考证或未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或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社会工作综合知识和行政能力素质测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与加分项得分在笔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于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原报名平台、赣榆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与加分项得分的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的具体材料以资格复审公告上通知为准。
5.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6.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不合格者不可进入体检环节。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将提前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原报名平台、赣榆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项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原报名平台、赣榆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考察
1.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各岗位参与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参与体检人员自理。
3.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价。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或考察阶段经确认放弃的,可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及试用期
1.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在赣榆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可按考试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再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
2.拟聘用的人员,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为期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待遇按相应标准的80%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赣榆区青口镇人民政府负责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向中共连云港市赣榆区委社会工作部备案;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对通过本次招聘方式录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社区工作者队伍,并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1)受到开除党籍或者政务开除处分,以及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2)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或者连续3年考核基本合格的。(3)因工作失职,造成居民群众利益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4)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5)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以及其他严重违反相关管理制度的。(6)试用期考评不合格的。(7)在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后,3年内未取得相应职业水平证书的。(8)法律法规或文件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等原因联系不上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中共连云港市赣榆区委社会工作部、赣榆区青口镇人民政府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8-862071898708090686035833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连云港市赣榆区委社会工作部、赣榆区青口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