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具有怒江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下列劳动者,求职者符合下列七类招聘条件中的一类即可,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以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系统登记为主);
(六)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二、招聘岗位
1招聘人数:2人,岗位根据实际需要分配。
2.学历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职业资格要求:熟悉办公室文秘、电脑操作,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行政工作经历和财务工作经验的可优先聘用。
三、报名地点、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日—7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州旅游服务中心二楼206室)。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3628008,3622945。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及时填写电子版报名表,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残疾人证(残疾人提供)等有效证件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1份和个人近期一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州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州文化和旅游局审查完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审核是否符合报名的资格条件。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择优确定2名拟聘用人员,报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作为录用人员。如有审核不通过或放弃资格的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一)录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公益性岗位进行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发放的工资和州人社局发放的公益性岗位就业补贴共同组成。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三)聘用后享受公益性岗位人员所缴纳的各项保险等待遇,个人交纳部分由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