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营,满足师生就餐需求,陇川县民族中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临聘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陇川县民族中学食堂工作人员1名,具体从事学生食堂每日早点、中餐、晚餐的制作。
二、岗位职责
按照规定时间有序开展食堂相关工作,热情服务师生,及时反馈师生就餐意见。完成食材清洗、切配等预处理工作,配合制作餐食、分装菜品,保持操作区域卫生整洁,做好工具设备清洁保养,严格遵守食材加工规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年龄18-50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具备有效健康证明(入职前提供)。
(二)品行素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后勤事业,责任心强,服从学校及食堂管理,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对待师生有耐心、有爱心。
(三)技能要求:有餐饮行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具备基础食材处理技能,了解食品卫生基本常识。吃苦耐劳、手脚麻利,能适应食堂工作节奏。
(四)其他:能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接受节假日及就餐高峰期加班调休。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严重失信人员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学校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可长期聘用,一经聘用后与学校签订劳务合同,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一年一签。
(二)聘用期间待遇: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按3400元/月发放,每年按10个月发放工资(其中收假月和放假月合并为一个月进行发放)。聘用的食堂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及寒暑两假。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6年1月25日-1月28日;
(二)采用电话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18988247103;
(三)录用后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审核是否符合报名的资格条件。
(四)聘用:由学校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拟聘人员并通知本人。录用后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18988247103
陇川县民族中学
202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