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经报请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永德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公益性岗位1名(办公室文秘和项目管理)。
二、岗位职责
协助文件收发、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经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系统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别之一:
1.男满50岁女满40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2.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3.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5.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四、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永德县户籍优先;
3.性别不限,年龄:18-45周岁以内,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文秘专业及能熟练操作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具有一定宣传写作能力者优先招聘);
4.无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各种疾病。
有下列情形的,不能报名:
1.受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2025年6月3日(受理时间为:9:0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永德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综合股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毕业证、学位证。所需材料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到报名地点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4.联系电话:0883—5216507。
5.面试。从报名人员中进行面试并择优录取。坚持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6.体检。录取人员须提供个人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行业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择优录用。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1.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一个月。
2.聘用期的岗位补贴标准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包括单位部分和就业经办机构拨付部分;合同期内,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3.被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七、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83-5216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