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中共双江县委党史研究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双向选择、竞争择优、规范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经双江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七类(须满足其中一类):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长期失业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身体健康。
(三)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服从安排。
(四)有下列情形者,不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已领取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
5.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股东等)以及领取个体工商营业证照的;
6.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日—6月1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中共双江县委党史研究室办公室(双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4021室)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中共双江县委党史研究室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材料(如: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相应证明、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现场初审后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再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1份。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核
主要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是否为就业困难人员需到双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查)。
(五)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按面试成绩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者体检结果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一次。
(七)公示及聘用
确定公示人选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拟聘人选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及合同签订
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需与中共双江县委党史研究室签订合同。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人员由中共双江县委党史研究室进行管理和考核,年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及其他,作息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食宿自理。
联系人:张星
联系电话:0883—3063296
18008835908(经本人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