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强化中心宣传推广力度,拓宽体育项目传播渠道,提升体操、艺术体操、攀岩、“村超”等项目的社会关注度与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宣传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新媒体宣传相关工作,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新媒体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一)负责中心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的内容策划、拍摄、剪辑与发布,聚焦体操、艺术体操、攀岩等青少年体育教学动态、“村超”等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学员风采等核心内容,打造优质宣传内容。
(二)制定新媒体宣传计划,结合热点话题与项目特色策划传播活动,提升平台粉丝量、活跃度及内容传播力。
(三)跟踪新媒体行业发展趋势,优化宣传形式与内容风格,增强宣传内容的吸引力与感染力。
(四)收集整理宣传数据反馈,分析传播效果,持续调整优化宣传策略。
(五)配合中心各类活动开展新媒体宣传支持,协助完成活动素材采集与宣传推广工作。(六)配合中心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
三、任职要求
(一)年龄18-37周岁,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传染性疾病及妨碍工作的身体缺陷。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新闻学、传媒学等相关专业优先,具备1年及以上新媒体宣传相关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视频拍摄、剪辑工具(如PR、AE、剪映等),具备独立完成宣传视频制作的能力。
(三)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与创意策划能力,能精准把握宣传方向,贴合受众喜好产出内容。
(四)热爱体育事业,熟悉新媒体传播规律,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责任心强、执行力强。(五)无不良职业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
(二)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热爱体育事业,思想积极健康向上,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团队意识,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有以下情况的不予招聘录用:
1.有过犯罪记录并受到判刑、处罚、惩戒、行政拘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3.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尚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给予结论的;
5.在国家和法定机构组织的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6.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8日。
报名地点:榕江县体育训练中心办公室。
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本人简历及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一张贴于个人简历),并附带本人独立完成或为主创作的2部宣传类视频作品(存储于U盘或提供在线观看链接)。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将电话通知面试事宜,请保持通讯畅通。
六、薪资待遇
按照我中心社会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劲楠、李光中
联系电话:0855-6622139
联系邮箱:rjxtxzx@126.com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古州南路附一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