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壮大开封大学校外行业导师队伍,建设一支更深层次的专兼结合、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吸收更多优秀行业企业专技人才和能工巧匠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外行业导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
对应学校目前开设的部分专业(见附表一)。
二、应聘资格
(一)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责任心。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或技术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科研、专业建设或技术技能传承等教育教学工作。
(三)长期在经营管理岗位工作,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或长期在本专业(行业)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工作,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鼓励聘请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和造诣的能工巧匠、劳动模范、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市级传承人等。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招聘流程
(一)招聘报名
1.符合聘任条件者填写《开封大学行业导师报名登记表》,并将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企业缴纳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各院部邮箱,邮件标题注明:行业导师+本人姓名+可受聘专业。学校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程序,招满即止,本次招聘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2.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学校将告知应聘者试讲及面试时间,请保持电话畅通。
3.应聘人员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对所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组织面试
由学校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面试,面试采用试讲和技能展示方式进行。
(三)确定人选
学校各教学单位根据面试成绩,提出拟聘意见,办理校外兼职教师聘用审批表,由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
(四)岗前培训
兼职教师上岗任教前,各教学单位对其进行基本教学能力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五)签订协议
审核、面试通过后,按照《开封大学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签订聘任协议,聘期一般最长为三年。
四、课时费待遇
(一)兼课教师录用后,课时薪酬按照《开封大学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核定兼职教师课时费,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后,按财务程序发放。
五、其他
(一)兼职教师由所在教学单位负责管理。兼职教师需服从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并及时做好课程考核、教学材料归档整理等工作。
(二)兼职教师在受聘期内,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不能辞聘,确实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坚持教学的,需提前1个月向教学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教务处、人事处同意后方可辞聘。
(三)兼职教师在受聘期内,若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等方面出现问题,学校及时解除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