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5人1个岗位
根据《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属师范院校公费培养小学全科教师的通知》(衡教(2021)5号)、《衡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市级小学全科公费师范毕业生履约就业工作的通知》(衡教人(2025)5号)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安平县教育局决定面向2025年公费培养小学全科师范毕业生进行定向招聘,纳入乡镇小学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计划招聘15名。(大子文镇中心校5名、南王庄镇中心校5名、程油子乡中心校5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安平县2025届市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已经签订《衡水市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培养协议书》)。
(二)招聘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无不良诚信或违法犯罪记录,具备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2025年7月22日-7月23日,携带以下相关证件材料到安平县教育局人事科328室报名。
1、《2025年安平县公费师范生定向招聘报名表》(附件1)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3、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4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衡水市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培养协议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公开选岗,确定具体岗位,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须在乡镇(不含县政府所在镇)及以下小学从事小学教育6年以上,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318-786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