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6人1个岗位
为做好2025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公开招聘202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临时公益性岗位就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招聘人员范围
202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从事临时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适合用人单位工作需要;
4、服从组织分配,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5、无注册营业执照或在其他用人单位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经历。
四、岗位安置及期限
本次招聘2025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安置到乡镇从事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五、工资待遇
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河北省规定的清苑区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执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
六、资格审核
1、申请人在报名现场提交个人材料,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及提供资料进行审核。
2、依据毕业生专业技能、学历学位以及个人履历等基础条件,并经笔试、面试,确定拟聘人员,符合条件择优上岗。
七、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25年8月27日-2025年8月29日。
报名方式: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户口本本人页和户口本首页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清苑区中心中路256号人社局一楼大厅东边窗口
联系电话:0312-8112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