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4人8个岗位
根据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教厅〔2020〕5号)、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教师〔2022〕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甘教师函〔2024〕3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静宁县计划考核招聘2025届甘肃省公费师范生和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考核招聘2025届甘肃省公费师范生和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14名,其中静宁一中4名、静宁二中1名、文萃中学2名、威戎中学2名、成纪中学1名、甘沟中学2名、阿阳实验学校1名、静宁三中1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见《静宁县考核招聘2025届甘肃省公费师范生和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与平凉市教育局签订《甘肃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或《甘肃省地方优师计划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的2025届甘肃省公费师范生和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已参加市内其他县(市、区)考核招聘并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较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敬业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毕业时按期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在校期间受过处分,处分期满仍影响录用或处分期未满、未撤销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5日—9月1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按专业类别报名,面试结束后,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工作岗位。
3.报名地点:静宁县教育局人事股(北楼405室)。
4.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自行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甘肃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或《甘肃省地方优师计划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4张。
5.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签字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考核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6.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缺少报名资料、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工作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试讲和问答2个环节,共10分钟。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配合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教学素养、教学实践能力等情况。
相同专业面试人员使用同一套试讲和问答题目,由同专业抽签第1号的应聘人员现场随机抽定。面试备课时间为10分钟,备课所需教材、笔、纸统一提供。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测评组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平均成绩不是整数的,“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当同一专业招聘岗位出现成绩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面试成绩排名。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由县教育局牵头、用人单位配合负责成立2人以上考察组,采取实地考察、函调考察等方式,考察面试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同时审查考察人选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及人事档案。考察形成书面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招聘资格。
(四)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和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执行。县人社局组织体检人选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体检,并与体检医院签订责任书,抽调纪检人员全程监督。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静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备案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备案核准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费。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
监督电话:0933-5963992
咨询电话:0933-2588586(县人社局)0933-2527799(县教育局)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