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9人
为促进全县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陇人社发〔2023〕300号),结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礼县委员会办公室等22家有关单位公益性岗位申请情况,现将2026年第二批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礼县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文化程度及工作能力,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经乡镇(社区)和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1.城镇大龄人员。指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0年的城镇常住人口。
2.“零就业家庭”成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户籍家庭成员在2人及以上的城镇区域家庭或者脱贫户(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均进行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状态。
3.城镇低保人员。指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残疾人员。指持有《残疾人证》或者《残疾军人证》的城镇常住人口。
5.长期失业人员。包括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含)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均需失业登记满6个月)。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土地的农民。
以上人员均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经乡镇(社区)和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未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不能报名公益性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
1.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
2.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