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保育员2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保育员2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是宝安区公办学前教育集团,于2023年8月挂牌成立。集团以石岩街道中心幼儿园为核心园,协同阳台山幼儿园、羊台苑幼儿园、羊台苑第二幼儿园、石岩湖幼儿园、汇裕名都幼儿园、汇裕名都第二幼儿园、湖泮轩幼儿园、悦云幼儿园等八所幼儿园组建而成。
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保育员上岗证;
(3)有幼儿园教师或保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4日。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中心幼儿园湖泮轩幼儿园应聘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岗位相关的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
(7)近期生活照1张。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邮箱:531937135@qq.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称必须保持一致,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
4.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合格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有关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5年7月14日。
(三)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755-23081532朱老师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湖泮轩幼儿园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