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5人1个岗位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5名,派遣到东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及各镇(街道、园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录岗位和要求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4.招录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或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人员(具体见《2025年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招聘职位表》),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应当获得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业技能,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证书、技能证书;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管理,能接受常态化体能训练、紧急召回、24小时值班备勤、节假日值班、夜班轮班、离莞出差、一线执勤、岗位调配等安排;
6.男性体重指数(BMI)介于17.3与27.3之间,女性体重指数介于17.1与25.7之间〔体重指数(BMI)的计算公式为体重(千克)÷身高(米)的平方〕;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等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薪酬待遇
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待遇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