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2人20个岗位
为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根据区属国有企业发展需要,汕尾市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特制定如下招聘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责任感强;工作踏实,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较强的学习和创新能力;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7.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8.个人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9.个人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0.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9:00至2025年10月1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zpks.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3619,报名咨询电话:0660-6926295。
3.报名要求: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详见《汕尾市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4.报名资料:
考生将以下报名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1)《汕尾市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3)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专科以上需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证明)
(4)报考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相片(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不得上传艺术照或生活照)
(5)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户主及本人页面户口本扫描件;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7)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条件及任职资格要求,由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进入考试环节,具体以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为准。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面试资格审核
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核对象。如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入围考生出现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审核均合格的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应聘人员未达比例人数的,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岗位应聘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以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经历、遵纪守法、个人征信、廉洁自律、公安部门意见等方面情况。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个人原因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经过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薪酬待遇
按照汕尾市城市运营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薪酬标准执行。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公开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行业、任职年限及年龄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首日。
(三)参加考试人员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全不予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体检有关事宜及公示公开等信息均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
(五)应聘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者,视为放弃。
(六)如果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不符合条件导致岗位空缺,由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依次选取下一名应聘人员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七)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咨询电话:0660-6926295。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