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8人17个岗位
为深入实施“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韶关市教育局决定于2025年下半年赴外地院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招聘专任教师18人,学科和专业详见附件1-1/1-2。招聘单位为韶关市教育局直属的6所公办学校,分别为广东北江中学、韶州中学、韶关市田家炳中学、韶关市张九龄纪念中学、韶关市第五中学、韶关市特殊教育学校(详见附件6)。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年龄要求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6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非在职)。留学回国人员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认证的,可以报考。相应招聘岗位见附件1-1。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即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广东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相应专项招聘岗位见附件1-2。
3.报考年龄为18至38周岁。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3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本次招聘现场报名日。
4.已与韶关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拟聘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5.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履行约定的高校毕业生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