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0人2个岗位
为及时充实我区社区工作力量,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决定启动2025年第二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本次招聘50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二)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岗位分设A、B两类岗位(见附件1)。
1.面向社会人员岗位(A岗)40个,面向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所有人员。
2.面向黄埔区各镇街编外聘用人员岗位(B岗)10个,面向符合招聘条件的黄埔区各镇街在职的党建指导员、党建组织员、专职网格员、出租屋管理员、基层政府雇员等镇街聘用人员。(用工方式需为直接与黄埔区镇街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包括购买服务和兼职工作人员。)报考人需在以上岗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以上各类型人员服务年限在本区可跨类别累计计算),且报名首日在岗,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3.各镇街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现场资格初审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3.具有广州市户籍或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广州市居住证累计满3年及以上。
4.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具有本科学历的,35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6.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