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2人2个岗位
为满足潮州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日益增长的需求,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省政府第312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拟面向社会招聘52名政府专职队员充实到潮州市内8个消防救援站(战勤保障消防救援站、庵埠消防救援站、兴工南路特勤站、黄冈消防救援站、樟溪消防救援站、凤泉湖消防救援站、古城消防救援站、韩江新城消防救援站)。具体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灭火救援战斗员46人
岗位要求:需高中(中专)以上学历,18周岁至28周岁,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退役士兵应聘可放宽至30周岁
潮州市潮安区庵埠消防救援站
灭火救援战斗员9名
潮州市韩江新城消防救援站
灭火救援战斗员16名
潮州市战勤保障消防救援站
灭火救援战斗员2名
潮州市湘桥区古城消防救援站
灭火救援战斗员4名
潮州市兴工南路特勤消防救援站
灭火救援战斗员7名
饶平县黄冈消防救援站
灭火救援战斗员2名
饶平县樟溪消防救援站
灭火救援战斗员1名
凤泉湖消防救援站
灭火救援战斗员5名
消防车驾驶员6人
岗位要求:需高中(中专)以上学历,18周岁至33周岁,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退役士兵应聘可放宽至35周岁,必须持有B2以上驾驶证。
潮州市韩江新城消防救援站
消防车驾驶员4名
潮州市潮安区庵埠消防救援站
消防车驾驶员2名
均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
需24小时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保守秘密。
三、战斗员、驾驶员需身高160厘米以上,限男性,体貌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公斤>=身高cm-100cm,+-5%),无残疾,无纹身,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战斗员的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5。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五、人员招录时,身体有重大疾病或者伤残人员及其他不宜录入情况;对因隐瞒上述情况,造成当事人伤害的,单位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单位造成损失的,将视情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育、少年管教的;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