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南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8名,岗位分别为特保人员5名(男性4名、女性1名)、派出所辅警3名(限男性)。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二)应聘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90年12月25日至2007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在汕头市南澳县有固定住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应聘者须于本公告发布后报名当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或曾在省际检查站等条件艰苦岗位工作的人员放宽至高中学历,但应在入职后首期合同内或最长3年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者不予续聘。
(三)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且无明显缺陷,身体健康,无严重视听、语言障碍,无精神及心理疾病,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四)热爱辅警事业,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能够适用加班、夜班等勤务安排。
(五)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正在服刑、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其他非法组织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的;
5.被开除军籍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7.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