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7人36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广东省鹤山市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广东省鹤山市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4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广东省鹤山市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一)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即2026年1月12日前,下同)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含资格证、执业证和规培证)。
(二)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在报名首日前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不是中文的,须附有资质翻译公司出具的盖章版中文翻译文件。
(三)港澳居民报考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精神病史;
6.具有岗位所需的条件要求。
(二)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相关证书要求
1.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即2026年1月12日),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2日之后出生(不含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