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第三幼儿园保教人员招聘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第三幼儿园保教人员招聘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3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2/27 -2026/3/4 14:00

惠阳区淡水中心幼儿园教育集团分园—淡水第三幼儿园是一所新建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位于惠阳区淡水街道昙华路95号(文翰花园内)。因我园发展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幼儿园保教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保育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


(3)须持有保育员上岗证(或教师资格证);


(4)具有符合幼儿园工作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6年2月27日—3月4日(下午14:00截止报名),有报考意向者请扫码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1份),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2.学历证书、保育员证或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各1份)。


3.无犯罪记录证明(三个月内有效)。


(三)资格审查及考试


1.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将通过电话通知初审结果、考试时间和地点。初审合格者考试时需携带报名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考试采取试讲及面谈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幼儿园保育工作方面的知识。


(四)体检


通过考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列为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待遇


岗位人员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人员,待遇年薪4—4.5万元(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的社保及公积金)。


四相关说明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2.招聘过程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单位可对报名、审核、考试方式等招聘程序作适当调整。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52—3388099


(8:30-11:30,14:30-17:00)


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惠阳区淡水第三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