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6人4个岗位
一、招聘岗位
博士后2人
学科带头人1人
高层次人才3人
口腔医师1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博士后招聘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
3.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或具有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4.具有医学、生物、生信、统计、流行病学背景等均可,有口腔医学人工智能的多模态数据融合、口腔临床研究背景或交叉学科研究背景的优先考虑;
5.身心健康,可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6.进站业绩条件:
(1)申请普通型博士后的,近五年发表1篇SCI论文;
(2)申请成为临床师资型博士后的,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较强的临床实践专门化技能,且近五年发表1篇中科院小类二区SCI论文;
(3)申请成为基础师资型博士后的,近五年发表1篇中科院小类一区SCI论文或2篇中科院小类二区SCI论文;
(4)申请成为创新型博士后的,近五年在Cell、Nature、Science、JAMA、Lancet、NEJM、BMJ、CACancerJClin及其旗下各学科领域TOP1子刊(不含综述类期刊)或本学科专业领域TOP1期刊发表论文。
(三)学科带头人招聘条件
1.取得研究生学历证及学位证;
2.取得口腔医学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
3.具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有科室管理经验者优先;
4.擅长口腔颌面外科、口腔正畸科、牙周科或儿童口腔科等专科的诊治,对本专业的疑难危重病例有丰富的处理经验;
5.胜任本科和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积极钻研教学改革;
6.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富于创新精神,能把握学科发展方向,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JCR2区及以上论文;
7.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高层次人才招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口腔医学相关专业;
2.具有口腔专业医师资格证及执业书,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熟练掌握口腔诊治,对本专业的疑难危重病例有丰富的处理经验;
4.胜任本科和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近五年科研业绩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相应层次科研项目),或获得国家级成果奖励(排名前3位),或获得省部级成果奖励二等奖以上(排名前2位);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且中科院期刊分区小类一区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3)应届博士毕业生发表中科院期刊分区小类一区论文2篇以上,或在Cell、Nature、Science、JAMA、Lancet、NEJM、BMJ、CACancerJClin及其旗下各学科领域TOP1子刊或本学科专业领域TOP1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五)口腔医师招聘条件
1.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
2.口腔医学相关专业;
3.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英语六级考试,或雅思达到6.5分以上,或托福达到80分以上优先考虑;
4.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5.具有口腔专业医师资格、执业证书;
6.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福利待遇
(一)博士后
1.在站2年间,普通型博士后年薪36万元起,师资型博士后年薪48万元起,创新型博士后年薪60万元起;
2.享受高水平科研平台、科研基金配套经费支持以及科研成果奖励计划,配备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科研成果超额部分按照规定另行奖励,上不封顶;
3.职称评审可享受汕头大学医学院博士后特殊通道;
4.业绩优秀者在站期间可提前签订留院意向协议;
5.正常在站期间,博士后根据业绩情况可晋升高级别博士后并享受相应待遇;
6.在站期间享受租房补贴7.2万元;
7.享受汕头市、广东省对引进人才政策给予的补助待遇。
(二)学科带头人
1.按我院薪资管理制度执行年薪制;
2.符合国家和广东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相关规定可列入事业单位编制;
3.享受高水平科研平台、科研基金配套经费支持及科研成果奖励计划,配备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4.享受汕头市、广东省对引进人才政策给予的补助待遇。
(三)高层次人才
1.符合国家和广东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相关规定可列入事业单位编制;
2.享受高水平科研平台、科研基金配套经费支持及科研成果奖励计划,配备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3.享受汕头市、广东省对引进人才政策给予的补助待遇。
(四)口腔医师
1.按我院薪资管理制度执行年薪制;
2.享受高水平科研平台、科研基金配套经费支持及科研成果奖励计划,配备科研启动经费;
3.享受汕头市新引进人才补助待遇:住房补助每人一次性发放3万元,生活补助每人一次性发放2万元;
4.享受广东省对引进人才政策给予的补助待遇。
四、报名方式
(一)本招聘启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所需岗位招满即止。
(二)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学术科研清单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件,扫描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ykqrsk@163.com,邮件命名为:应聘博士后/学科带头人/高层次人才/口腔医师+姓名+学历+毕业院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754—86501603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饶平路与外马路交界处汕头大学医学院口腔医院
邮编:5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