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佛山市人才和数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二级企业重点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佛山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佛山市数据开发有限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佛山市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招聘条件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方可报考:
1.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务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资格及薪酬待遇
1.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2.薪酬待遇详见附件1。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5.对企业违规投资经营负相关责任,被认定为禁入限制人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配偶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
8.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禁入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4月30日止,根据报名情况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投递到指定邮箱:fstd_group@163.com。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对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应聘登记表》(电子Word文档及本人手写签名电子扫描件),同时报送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电子照片。为方便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等)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身份证正反两面原件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4.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如有则提供,无则无需提供);
6.个人参保证明;
7.应聘岗位要求的职务任职经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任职文件、劳动合同、单位证明等)扫描件;
8.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上述报名资料需按照序号顺序,扫描成一份格式为PDF的文件,文件名称以“招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
如需咨询报名相关事项请于工作日拨打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资料不全的视为未报名处理。
咨询时间:08:30-12:00,14:00-17:30;
工作人员:陈女士;
联系方式:0757-81310070
(四)资格审查
根据公开招聘的资格和条件,在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进入测评环节,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测评环节。
(五)测评程序
1.面谈。考察应聘人员的应聘动机、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岗位匹配程度等情况,面谈合格的应聘人员才能进入面试环节,该环节得分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及心理测评。采取两轮面试,其中第一轮面试考察其岗位匹配度、技能水平、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及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维度;第二轮面试考察其岗位匹配度、技能水平、团队协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及综合素质。
其中,对进入第二轮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开展心理测评,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性格、价值观、职业倾向等方面的情况。
(六)背景调查
对审查人选的个性特点、专业素养、履职表现、工作业绩、廉洁从业、本人或其配偶(无配偶的其子女)经商办企业及移居国(境)外等情况进行背景调查。
(七)组织体检
组织通过背景调查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出现缺额的根据测评程序综合排名依次递补。
(八)建议人选公示
集团综合人选测评结果、背景调查、体检等情况,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为确保遴选质量,如无合适人选的,经研究后可空缺。
(九)干部考察
依据岗位职责要求,对候选人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
(十)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候选人的测评结果、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的人选,由集团进行查核,视情况由集团党委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录用
拟录用人选通过市国资委、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向聘用人员发出录用通知书,并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参加应聘和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2.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3.公示期间收到投诉或发现问题,经调查核实问题属实的;4.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不能提供任职单位所需入职材料的;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准聘任的。
(二)对因上述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以及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是否递补人选,由集团党委研究决定。
(三)岗位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等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年龄、相关工作经历等)均应在2026年1月31日前取得或截止计算。
(四)本次招聘工作严格落实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和工作回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