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2026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4/7 -2026/4/16 18:00
为优化国企领导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国有企业活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下称“区财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财务总监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光明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并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协作精神强,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履职记录,工作业绩突出;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注册会计师或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
(四)具有10年以上财务、金融、企业管理工作经验,且有财务总监或财务部长等同类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熟悉国家金融政策、企业财务制度及流程,具有较强的组织和领导能力,以及出色的企业管理、战略管理、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六)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
(八)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其他任职条件;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4.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
8.处于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