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决定面向全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详见附件《广州开发区黄埔区2026年面向全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的村(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上述人员凭服务地所属镇(街)出具证明参加招聘,上述“10年以上”“满一届”可在本区跨社区累计计算。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政治素养好,组织领导能力强,有相关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或者从业经历,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群众威信高。
(三)报名首日在职的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我区村(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在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中,至少有一年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考核“优秀”或任期内个人或所在的村(社区)集体获得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
(七)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八)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