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
中煤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新疆公司)于2020年3月在乌鲁木齐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400,727.98万元,为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前身是2008年6月成立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新疆公司统一负责中国中煤在疆企业安全监管、地方协调、市场营销、区域规划、新能源开发等业务,主营业务覆盖煤炭开采与加工、煤化工、发电业务、煤炭销售和能源综合服务。现有可控煤炭资源储量183亿吨,生产煤矿2座,产能1350万吨/年,分别为哈密大南湖七号煤矿和伊犁皮里青露天煤矿;在建煤矿1座,产能1200万吨/年,为条湖一号煤矿;在建新能源项目2个,装机规模290万千瓦,分别为哈密综合能源示范基地140万千瓦配储新能源项目,于田光伏治沙15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参股电厂3座,装机容量330万千瓦。所属及管理企业11家,公司部门(中心)18个。截至2025年底,管理资产205.91亿元,员工1429人,营业收入12.82亿元。
未来一个时期,新疆公司将按照中国中煤在疆投资发展规划,围绕新疆在国家全局中的“五大战略定位”,统筹煤炭保供、清洁高效煤电、能源综合服务、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产业导向,按照合作式开发、园区式建设、一体化运营、打造低碳零碳产业园区的思路,积极履行煤基产业链“链长”“链主”责任,落地实施一批延链补链强链的重大项目,助力新疆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建设,加快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产业协同、耦合驱动、多能互补、绿色低碳”新型综合能源战略基地。
根据公司工作实际需要,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中国中煤内部为公司公开招聘相关岗位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方式
面向中国中煤内部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新疆公司基建管理部(质量监督站)工程造价主管1人,土建工程主管1人;所属哈密能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1人,共计3人。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拥护党和国家治疆方略,注重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认同并践行中国中煤的文化理念;
2.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实践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