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铁岭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28名工作人员的通知
关于2025年铁岭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28名工作人员的通知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8人10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7/1 08:30-2025/7/4 16:30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铁岭市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铁市人社发〔2019〕102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铁岭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和铁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全市事业单位遴选28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遴选数量和范围


  铁岭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面向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编制性质为全额补助和市直各事业单位编制性质为差额补助和自收自支补助的在编人员遴选15名工作人员。


  铁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编制性质为全额补助和市直各事业单位编制性质为差额补助和自收自支补助的在编人员遴选13名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一)遴选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遴选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试用期满,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大专以上;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详见《2025年铁岭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和铁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内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不符合事业单位人员交流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资格审查)


  遴选报名采用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填写《2025年铁岭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和铁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由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和遴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认真审核报名信息,经相关部门同意后,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每个遴选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1:2时,将取消或者削减该岗位遴选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在受理;


  2.报名地点:


  (1)报考铁岭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岗位报名地点:铁岭市凡河新区泰山路15号,铁岭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南侧办公楼(铁岭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办公楼)一楼大厅。


  (2)报考铁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岗位报名地点: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9号,铁岭市财政局办公楼12楼1204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经相关单位初审同意后的《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无学信网认证的需提供《入学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等有关学籍材料。


  铁岭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和铁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关注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3)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人社局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通过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查询。


  2.面试和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人员:按遴选岗位名额不高于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市人社局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年龄、学历、专业以及遴选岗位所涉及的其他条件。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关注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遴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成绩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采取查阅档案、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工作实绩,确定聘用人选。


  (四)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正式聘用前,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弃权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底顺序等额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遴选考试各种信息均在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公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报名人员必须准确、真实提供相关信息。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遴选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对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三)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遴选只面向符合遴选条件的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遴选人员岗位聘用相关事宜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五)遴选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原用人单位按照其原岗位等级和待遇安置,恢复其原经费保障渠道。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铁岭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024-79890208


  铁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24-74858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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