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2人
2021年6月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市政府国有企业改革战略整合成立,围绕“主业突出多元化经营”的发展思路,打造集文旅业投资、演艺文化服务、文旅项目运营、大型文化活动与展会筹办、文化艺术人才培育于一身的文化旅游优势企业。
为充实人才队伍,根据集团及各子公司工作需要,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1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牢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务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应届毕业生的职位(具体详见职位表),要求报考者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或委托培养)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离校未就业)及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毕业生。具体包括:
1.2023年和2024年毕业但未在各类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的,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同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国(境)外留学人员于资格审核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国(境)外留学所学课程证明。
3.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当年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国家教育机构认证的国外院校同等学历。
4.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毕业生为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四个项目,且服务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三)不得报考人员范围:
1.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以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主动申请放弃录用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与集团公司及下属子企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条件及要求
需求岗位、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招聘人数等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需求目录。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结构化面试(艺术类岗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录用。
(一)网上报名
1.公告时间:2025年7月29日。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30日10:00-8月3日17:00。
3.报考者登录指定报名网站(http://www.nmcyrl.com),查看本招聘公告,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需先实名注册,并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提交后将作为资格审查依据。请报考者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信息错填、漏填或填报不实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4.网上报名需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需提供本人学历证明原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文件或工作业绩证明文件等,同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上传。
(二)资格审核
工作人员对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符合应聘要求等进行审查。在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相关证明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8月5日17:00。
(三)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统一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四)面试
1.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及岗位技能,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艺术类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能力测试,测试应聘者的艺术水平,测试方式为现场演奏:
(1)视奏(简谱或五线谱),现场抽题,共计20分,时长10分钟以内。
(2)演奏一首能反映个人技术和艺术水平的自选曲目,共计80分,时长10分钟以内。
需要说明的是:
应聘人员需自备音乐伴奏(伴奏要求:须提供移动U盘作为伴奏储存载体,不得使用手机、MP3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伴奏时长需与考核环节展示内容匹配,MP3格式;考试时如遇移动U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画淡妆,展示所需服装、道具自备。
(五)综合成绩
普通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艺术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70%
成绩精度要求:所有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处理。
(六)体检
通过各环节测试的人员须到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集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组,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之前学习工作和此次应聘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所有进入资格审核、面试考试环节的人员必须本人参加,非本人参加或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人员应对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录工作全过程,凡有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参加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空缺岗位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不予公开。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第三方负责组织实施,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发布将在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http://www.nmcyrl.com/网站查询。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六、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报名咨询电话
0471-2940338
0471-4599538转120
(二)监督举报电话
0471-3915093
0471-3977030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14:30-17: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