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6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度赤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人。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职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或服役满2年);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详见《2026年度赤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
(二)“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指先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学生身份再去参军入伍的人员。
(三)“高校毕业生”是指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4年度、2025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2.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2007年11月7日(含)至1986年11月7日(不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要求应聘人员必须为2025年11月7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5年11月7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三)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6年7月底。
2025年底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海外留学研究生、部分高校硕士研究生以及延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5年11月7日(不含)之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共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高校毕业生岗位、项目人员岗位报名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1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如果高校毕业生岗位、项目人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的岗位将在原招聘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变更岗位属性,转为普通岗位放入第二阶段,调整后的岗位将在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在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关注。
第二阶段 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1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第一阶段已报名但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需在普通岗位报名期间重新报名。报名截止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并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赤峰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赤峰学院人事处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方式:两个阶段的报名均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赤峰学院崇正楼413室。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复印件;
(2)《2026年度赤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签字后的《考生诚信承诺书》;
(4)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国外学历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各学历阶段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
(6)最高学历成绩单复印件;
(7)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在简历中填写“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字样;
(8)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复印件;
(9)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的复印件,并明确存放时间;
(10)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1)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复印件。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在工作简历里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机构)。
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需填写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期限和服务期满时间。
岗位计划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7.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初审
1.赤峰学院人事处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推荐到资格审查小组进行专业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赤峰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赤峰学院人事处公众号发布。
2.进入笔试环节人员请按通知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 笔试命题工作委托市外有资质的专门考试机构负责,笔试阅卷工作采取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应聘人员查分申请。
2.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共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0.5分。
6.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试卷成绩+政策加分。
7.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赤峰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赤峰学院人事处公众号公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1.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
(2)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国外学历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各学历阶段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最高学历成绩单原件;
(5)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
(7)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的原件,并明确存放时间;
(8)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原件;
(9)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6.资格复审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内容将另行发布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面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4.考试总成绩计算
(1)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成绩并列,保留下一位小数。
(3)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组织加试。
(4)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赤峰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赤峰学院人事处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1.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赤峰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赤峰学院人事处公众号上发布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考察在体检结果复核完成后进行。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对于专项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应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赤峰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赤峰学院人事处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我校相关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我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我校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后(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发的红头文件批复日期为准)至试用期满,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或辞职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一年。记录期内不能参加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库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四)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五)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赤峰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赤峰学院人事处公众号上发布相关公告。
(六)本公告中所称“以上”、“以下”,除有特别标明外均含本级、本数。
(七)本公告内容由赤峰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咨询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476-8300095,18647167147(郑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