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1人
重庆长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往
重庆三峡学院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我司受重庆三峡学院委托,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派遣到重庆三峡学院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公开、平等、择优、德才兼备。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需求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学历(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应凭已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上述相关材料,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3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现场报名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名表(附件2)、1寸近期免冠标准照片1张(粘贴报名表上),需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明的,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由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应聘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考核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25年7月8日-11日、7月14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万州经开区人社服务中心(重庆市万州区联合路4号1楼)。
五、面试考核
面试组织工作由重庆三峡学院会同重庆长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共同开展。
(一)面试考核
时间:2025年7月15日上午9:00开始面试
地点:万州经开区人社服务中心(重庆市万州区联合路4号1楼)。
具体事宜以重庆长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通知为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业务素质、形象及表达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根据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时结合附件1中相关岗位招聘条件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二)面试考核成绩计算规则
面试考核成绩=面试官面试评分成绩取平均值。
面试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排名规则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面试考核成绩相同时,先按相关岗位招聘条件排序,再次按应聘人员属退役军人(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的优先条件排序,最后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同等条件有学位证者优先确定拟录用名单。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重庆长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构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个人征信证明等交招聘方审查备案。
若体检、审查不合格或在体检、审查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确定。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重庆长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公示。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由重庆长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提出拟聘意见,并将拟聘名单报重庆三峡学院人事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由重庆长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出聘用通知,被聘用人员携带身份证到该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派遣到重庆三峡学院工作。
岗位薪酬待遇包含: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应承担部分由重庆长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十、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并密切关注在“三峡人力资源网(http://www.sanxiahr.com/)”上公布的各招聘环节的相关信息。如因应聘人员原因未获知招聘相关信息,或应聘人员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招聘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咨询电话:
重庆长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23—58131931
(三)本简章由重庆三峡学院人事处会同重庆长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以书面形式向重庆长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反映。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地址:万州区太白路3号(外贸大厦14楼)
邮编:404000
联系人:张静联系电话:023-582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