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重庆市渝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书记员(公益性岗位)1名。
二、岗位职责
文书送达、庭审记录等仲裁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章守纪,无不良记录;
2.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语言表达能力好、协调能力强;
3.踏实细心,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品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登记失业的2023、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打字速度较快、有法律教育背景或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涉黑涉恶,在公安机关有不良记录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步骤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5日、16日9:00-12:00、14:00-17:00,2024年5月16日17:00截止。
2.报名地点: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市场前台(渝北区桂馥大道10号)。
3.报名提交资料:《渝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报名表(粘贴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交一套完整复印件)。
4.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资料进行初步筛选,并电话通知意向人员参加面试,截止2025年5月21日17:00未通知人员,则未进入面试。
5.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和专业知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聘用管理和待遇
1.工资待遇:综合应发收入约3500元/月(含餐费、保险及管理费);
2.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和休息休假;
3.入职后,与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重庆市渝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23-67826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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