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专场!青田公开招聘专职民兵教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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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2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年1月23日 08:30-2025年2月13日 17:30

为加强我县民兵教练员队伍建设,有效提高民兵训练质效,根据有关要求,青田县人武部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民兵教练员,具体要求和招考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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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青田县专职民兵教练员,主要担负全县专武干部、民兵干部和民兵分队相关课目的教学与训练;协助完成役前教育、学生军训,以及军事机关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招聘对象为退役军人,重点选拔具备“四会”教学能力和任教经历的退役士兵。


(一)基本条件


1.性别年龄:男性,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高中(含)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3.户籍要求:户籍不限;


4.服役年限:在部队服役2年以上(含);


5.其他要求:具备“四会”教学能力,能胜任组训任教、机关业务处理和值班执勤等工作。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有一定公文写作、摄影摄像等能力者优先。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具有旅团级以上教导机构培训,具备“四会”教学能力和任教经历的;


2.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优秀“四会”教练员的。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民兵专职教练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宜从事民兵专职教练员相关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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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专职民兵教练员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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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由县人武部具体组织实施,包括考核、面试、体检、考察等。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5年2月13日截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地投送简历及证明材料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青田县鹤城中路26号


联系人:陈正军


电话:0578-2735609(座机)15024666973(手机)


(二)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比如,旅(团)以上教导队培训结业证书、旅(团)以上“四会”教练员证书等证明)


5.《青田县人武部专职民兵教练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6.近期1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提交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确认登记并择期通知考试事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军事素质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门100分,按笔试20%、军事素质测试50%、面试30%比例折算总成绩。


1.笔试。主要考核基础理论(50分,政治、军事基础知识、部队建设等)和基本办公软件操作(50分)。


2.军事素质考核。主要考核3000米跑(20分)、教学法(80分)。其中,教学课目范围:队列训练、单兵战术基础、轻武器操作、卫生与救护、伪装与防护,考核课目自选一个、抽考一个,主要考核课目的讲解示范。


3.面试。面试总分3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等能力。根据笔试和军事素质考核综合成绩(按相应比例折算),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汇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军事素质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总分低于80,则视为不合格。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的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若有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人武部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出现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予以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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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到县人武部工作。


(一)薪酬


专职民兵教练员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年人均约9.5万元。其中,保底薪酬约7.5万(含“五险一金”)、绩效约2万,绩效根据综合表现、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发放。


(二)住宿及服装


平时不安排集中居住,不分配住房。担负训练任务期间,同集训队居住,统一保障伙食;处理机关辅助性业务期间,参照所在工作单位就餐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发放服装。


(三)休假


带薪年休假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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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1.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报考人员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来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自正式聘用日起每半年组织一次日常表现及业务达标考核,采取优胜劣汰的方式,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年度聘用合同。


4.本公告由青田县人武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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