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温州市律协乐清律师工作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名,参与从事本工作委员会综合性事务。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不良记录;
(二)性格开朗外向,善于沟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三)乐清市户籍;
(四)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或者有法律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3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考人员通过乐清市官方人才网(www.yqhr.com.cn)下载《温州市律协乐清律工委工作人员招聘表》(见附件),真实、完整填写后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qsfjzzc@126.com,邮箱收件时间超过报名时间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具体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乐清市司法局会议室(乐成街道人民路2号市行政管理中心第二办公区3幢2楼)。
3.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温州市律协乐清律工委工作人员招聘表》1份,A4纸打印,张贴个人2寸照片;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其他相关资料。
(三)招聘方式及聘用
1.本次招聘采用面谈方式,如同一岗位报名人员较多,视情开展笔试,并按照笔试成绩确定面谈人员,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结合面谈情况、学历、工作经历、履职能力等条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组织开展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面谈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3.未聘用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谈未被聘用的报名人员保留一年聘用资格,遇岗位空缺或新增岗位等情况,按照同岗位面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予以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其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三)人员用工方式及薪酬待遇等相关事项按照温州市律师协会薪酬标准面议。
(四)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
(五)因工作性质或工作需要,录用后调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的,需服从统一安排和分配。
(六)咨询电话:6188961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本公告由温州市律协乐清律工委负责解释。
附:温州市律协乐清律工委工作人员招聘表.docx
温州市律师协会乐清律师工作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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