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以及《杭州市富阳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应届医卫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实施办法(试行)》(富卫发〔2025〕41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2026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招聘医卫类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或国(境)外高校,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6届毕业生;
2.在两年择业期内(2024年、2025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3.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8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户籍不限;
6.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
杭州市富阳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医共体、医疗卫生单位共招聘事业编制医卫类专业技术人员5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杭州市富阳区医疗卫生单位基本情况及招聘计划》(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