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7个岗位
为加快卫技人才引进,增加人力资源供给,优化人员队伍结构,促进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人才“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25〕9号)等有关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县乡村医疗卫生人才“招聘一体化”要求,构建“县编省(市)代招”机制,持续优化县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组织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信息查询
(一)2026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8名,其中上虞人民医院1名(为“县乡村一体化”专项岗),上虞区中医医院7名(其中3名为“县乡村一体化”专项岗)。此次公开招聘均为事业报备员额编制管理。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要求详见《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
(二)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浙医聘”平台、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补充公告、笔面试相关信息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等。
二、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能认真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职责,品行端正。身心、身体健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等条件。
4.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在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准)。若因毕业论文答辩等原因需延迟毕业的,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规培证的时间可延至2026年12月31日。
5.境外、国外留学生须在2026年3月31日前且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6.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要求为年龄18至45周岁(1980年3月13日至2008年3月13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的毕业生,要求为年龄18至38周岁(1987年3月13日至2008年3月13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7.实行两个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岗位条件
具体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要求见《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其中“县乡村一体化”专项岗新招聘人员统一与医共体牵头医院签订聘用合同,统一安排在医共体内进行岗位轮转,岗位轮转期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轮转期满后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安排工作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指在普通高校就读的未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境外、国外学历学位未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
(2)属于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聘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等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岗位。
(5)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2026年拟聘用人员。
(6)绍兴市上虞区外绍兴市内卫生健康单位在编正式职工报考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书面意见。
三、招聘程序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各单位集中委托“浙医聘”平台实施笔面试,并在“浙医聘”平台上集中开展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确认和发布考试成绩等工作。
(一)A类岗位招聘工作程序
A类岗位招聘范围及对象: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1)
1.网上预报名
时间:2026年3月7日9:00—3月13日12:00。
应聘人员登陆“浙医聘”平台,
电脑网页端:应聘人员可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http://zheyipin.zjmss.org.cn/,进入“浙医聘”平台报名界面。
手机端:应聘人员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下图),关注“浙医聘”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栏“招聘平台”中点击“浙医聘”,进入“浙医聘”平台报名界面;
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上预报名应上传下列材料:①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含电子免冠照片)、身份证、就业协议书(网签的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就业推荐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成绩单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还须提供执(专)业资格证书和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②其他毕业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资格证、注册证、规培合格证、各类荣誉证书资料等。境外、国外留学生还须上传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只进行网上报名,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作无效报名。
2.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3月7日9:00—3月14日17: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应聘人员及早报名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主管部门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硕士研究生岗位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数超过20人(含)的,需增设笔试环节,笔试、现场资格复审要求及程序同B岗位。
3.现场资格复审
对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才具有参加后续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资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面试。未按时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提供资料:
①2026年毕业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的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毕业生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成绩单及其他相关证书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免冠一寸照1张。
②其他毕业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资格证、注册证、规培合格证、各类荣誉证书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免冠一寸照1张。
③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如实完整填写《2026年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由他人代报的,必须出具考生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
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②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③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进行笔试的硕士研究生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如总成绩相同,分别以笔试成绩、学历、执业资格序列高者列前。
6.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7.考察
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具体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对象必须于2026年8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入上虞区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8.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被取消入围、拟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在公示前,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公示后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根据聘用单位通知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规培合格证报到,凡逾期不报到或者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报备员额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五年。
拟聘用公示结束后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2年内不得报考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此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B类岗位招聘工作程序
B类岗位招聘范围及对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1)。
1.网上预报名
时间:2026年3月7日9:00—3月13日12:00。
应聘人员登陆“浙医聘”平台,
电脑网页端:应聘人员可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http://zheyipin.zjmss.org.cn/,进入“浙医聘”平台报名界面。
手机端:应聘人员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下图),关注“浙医聘”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栏“招聘平台”中点击“浙医聘”,进入“浙医聘”平台报名界面;
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上预报名应上传下列材料:①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含电子免冠照片)、身份证、就业协议书(网签的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就业推荐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成绩单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还须提供执(专)业资格证书和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②其他毕业生:报名表(含电子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规培合格证、护士注册证、事业在编人员同意报考证明(上虞区外绍兴市内卫生健康单位在编正式职工需提供)等相关证书资料。境外、国外留学生还须上传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2.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3月7日9:00—3月14日17: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应聘人员及早报名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主管部门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确定后的招聘计划仍等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岗位实行联合招考;无法联合招考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准考证打印
时间:2026年3月25日9:00—3月28日9:30。
根据公告要登录http://zheyipin.zjmss.org.cn/,进入“浙医聘”平台报名界面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笔试
①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②笔试科目:按专业分类考试,具体详见招聘计划。
③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④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入围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左右在相关网站公布。
5.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复核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对资格复审入围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需提供资料:
(1)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含免冠照片)、身份证、就业协议书(网签的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就业推荐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成绩单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还须提供执(专)业资格证书和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境外、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免冠一寸照1张。
(2)其他毕业生:报名表(含电子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规培合格证、事业在编人员同意报考证明(上虞区外绍兴市内卫生健康单位在编正式职工需提供)等相关证书资料。境外、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免冠一寸照1张。
(3)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如实完整填写《2026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由他人代报的,必须出具考生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资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面试。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因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者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6.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7.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如总成绩相同,分别以笔试成绩、学历、执业资格序列高者列前。
8.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9.考察
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具体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对象必须于2026年8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入上虞区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10.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被取消入围、拟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在公示前,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公示后缺额不再递补。
如有联合招聘岗位,根据公告推出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原报名单位和岗位确定拟聘用单位和岗位。
拟聘用人员根据聘用单位通知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报到,凡逾期不报到或者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报备员额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五年。
拟聘用公示结束后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2年内不得报考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此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其他规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作淘汰处理,已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3.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的;
4.经审核毕业生档案中有不宜聘用情形的。
(二)聘用人员列入报备员额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五年。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允许调动或报考其他单位。聘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社保证明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到2026年3月13日止。
(四)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报考。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17年10月9日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六)人才政策按照上虞区相关政策执行。
(七)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可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
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575-82116899
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5-81282509
相关网站:
“浙医聘”平台http://zheyipin.zjmss.org.cn/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ngyu.gov.cn)绍兴市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http://www.syjo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