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9人11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建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9名,其中面向应届毕业生5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心理素质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二、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以下三种条件满足其一:①具有宁波大市户籍;②宁波大市生源;③2026年宁波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籍所在地。
3.年龄一般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18周岁以上,学历在本科及以上;对于202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2024年、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2026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5.有志于社区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队合作的精神,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6.镇海区在职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得参加(当年招聘公告发布后,镇海区在职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辞职的,均认定为在职)。
7.招聘计划所要求的户籍以2026年4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书面学历证书(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定)。相应学籍信息以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准。
8.符合以下条件的,对笔试成绩予以加分,同一类加分项按最高档计分,不同类加分项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
(1)具有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加5分;具有全国社会工作师资格,加3分;具有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加2分(均要求提供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