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青田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32名公告
2025年度青田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32名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32人

报名时间
2025/06/20 09:00-2025/06/26 15:30
准考证打印
2025/06/27 09:00-2025/06/29 09:30

    为落实全省城乡社区工作会议及省、市、县现代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社区工作,充实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现社办〔202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委办发〔2018〕6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单位

性别

学历

备注

岗位1

3

鹤城街道

不限

大专及以上学历

面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岗位2

1

瓯南街道

不限

岗位3

3

油竹街道

不限

岗位4

2

温溪镇

不限

岗位5

1

山口镇

不限

岗位6

2

鹤城街道

不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岗位7

1

瓯南街道

不限

岗位8

1

温溪镇

不限

岗位9

5

鹤城街道

不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2023年-2025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岗位10

1

瓯南街道

不限

岗位11

1

油竹街道

不限

岗位12

3

温溪镇

不限

岗位13

3

鹤城街道

不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

岗位14

3

温溪镇

不限

岗位15

1

鹤城街道

不限

大专及以上学历

岗位16

1

温溪镇

不限

大专及以上学历

面向退役军人

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均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tian.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青田县户籍或生源人员。户籍以2025年6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服务地为青田县的“三支一扶”在岗人员、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有志于城乡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6.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9年6月18日至2007年6月 17日期间出生)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5年6月17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面向2023-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指2023年、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3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程序步骤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6月209:00626 15:30。

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应在相应栏目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2.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6208:30—62617:30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6月279:00—6月299:30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科目1门,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含客观题和主观题,满分为100分。考生同时纸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前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同时领取面试通知书。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1)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服务地为青田县的三支一扶”在岗人员,提供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工作证明。

聘岗位要求为“面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提供由其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招聘岗位要求为“退役军人”的,应提供退出现役证明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4.面试: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5.总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为100分。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三)体检、考察

按照总成绩排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根据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聘用实行最低工作年限合同制度,最低工作年限为1周年。

四、工资待遇

专职社区工作者年平均工资根据青田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文件要求进行计算。如有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2.目前在职的专职社区工作者,报考前须征得现工作单位的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截至2025年6月17日,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就读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截至2025年6月17,尚未转为中共预备党员的,不得报考“面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招聘岗位。

    5.鼓励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报考。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各环节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均应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7.本次招聘未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可保留资格1周年(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相关街道(镇)有岗位空缺时,可根据需要按相关岗位总成绩排名到低依次递补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中共青田县委社会工作部咨询电话:0578-6529927、6529929

青田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8-6505313

青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578-609925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青田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1

青田县专职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登记表

报名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一寸近照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

时   间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学历

毕业院校

专业

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

报名镇街

☐鹤城街道01     ☐温溪镇04

☐瓯南街道02

☐油竹街道03     ☐山口镇05

报名对象

☐中共党员01   ☐退伍军人04

☐应届毕业生02

☐不限03       

主要工作(学习)简历

奖  项

荣  誉

本人确认以上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资格审意见:         审核人(2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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