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6个岗位
萍乡市人才发展集团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6个,需求人数6人,岗位及应聘资格条件详见《萍乡市人才发展集团2025年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详见《专业条件设置目录(参照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附件2)。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良好;
3.符合岗位所需任职资格条件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任职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7月22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7月22日以后出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9日17: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者需将以下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jxpxks@163.com,文件名标注为“岗位+姓名+电话”。
报名需上传的材料(需PDF格式,照片除外):
1.《萍乡市人才发展集团2025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须本人手写,附照片);
2.个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片;
3.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5.相关工作经验证明:
(1)加盖公章的工作经验证明(附件4);
(2)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
(三)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资料不全或上传资料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通过。本次招聘报名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重报视为无效报名,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招聘岗位的条件及要求,谨慎选择报考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1.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实操”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报考人员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之比达3∶1以上(含等额)的,组织进行笔试,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集团研究决定后,可适当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有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及有存储功能的电子产品。
(二)资格审查
1.通过笔试考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用人单位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对进入面试人员提供的报考资料进行真实性核查,需携带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套,1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与面试。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如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三)面试/实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入闱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对取消或放弃资格、资格不符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照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面试当天放弃的不予递补。面试合格分为70分,达到或超过合格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分析、业务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四)计分办法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实操成绩×60%。
五、体检、考察、递补及公示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名额1∶1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由江西人力赣湘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或因个人原因不能按规定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体检结束后,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统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由当地村(社区)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资格条件不符的情况,不予聘用。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情况,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可从本岗位未入闱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天。如公示期间有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招聘录用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中项目制用工与用人单位直签,其余人员与江西人力赣湘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